ARTICLE
5 September 2023

双碳与ESG专题系列(三): 氢能产业概述及法律法规梳理

AB
AnJie Broad Law Firm

Contributor

AnJie Law Firm is a full-service law firm providing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s on an international basis. Our highly experienced lawyers have substantive skills and serve a broad base of practice areas including insurance & reinsuran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titrust & competition, private equity, dispute resolution, mergers & acquisitions, capital markets, banking & finance,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 and real estate.
氢能作为21世纪的"终极能源",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全球加速开发利用。今年以来,我国加快在氢能领域产业布局,并出台了多项政策,然
China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
To print this article, all you need is to be registered or login on Mondaq.com.

引言

氢能作为21世纪的"终极能源",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全球加速开发利用。今年以来,我国加快在氢能领域产业布局,并出台了多项政策,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对氢能进行专项立法,相关法律法规与氢能产业的快速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本文旨在对氢能产业立法现状初步梳理,供进一步探讨。

一、氢能的概念

氢能:氢和氧进行化学反应释放出的化学能。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1

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氢气分为灰氢、蓝氢、绿氢等。

灰氢,是通过化石燃料(例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燃烧产生的氢气,在生产过程中会有二氧化碳排放。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氢气是灰氢,约占当今全球氢气产量的95%左右。

蓝氢,是将天然气通过蒸汽甲烷重整或自热蒸汽重整制成。虽然天然气属于化石燃料,在生产蓝氢时也会产生温室气体,但由于使用了碳捕捉、利用与储存(CCUS)等先进技术,温室气体被捕获,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实现了低碳制氢。

绿氢,是通过使用再生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核能等)制造的氢气,例如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进行电解水制氢,在生产绿氢的过程中,零碳排放。2

二、氢能产业链与发展现状

氢能产业链分为:上游制氢、中游储运以及下游用氢。3

上游制氢:目前以化石能源制取的"灰氢"主,但随着清洁能源发电规模的提高以及技术的进步、成本的降低,绿氢将是未来主流的制氢方式。

中游储运:根据氢的存在形态不同,储存主要分为气态储氢、液态储氢和固态储氢。气态储存是目前最为常见的储存方式,成本低、运输难度大,且存在泄漏和爆炸等安全隐患。液氢体积较小、加注便捷,但是转化液氢的成本较高,目前仅用于航天和军事领域。固态氢具有安全、纯度高、运输便利等优点,目前仍处在技术的研发阶段。氢的运输形成以长管拖车为主,液氢槽罐车、管道运输为辅的多元化运输体系。

下游用氢:目前我国氢能应用最主要的领域是氢能源汽车以及与之配套的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未来将形成完整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

从国际看,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氢能已成为加快能源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战略选择。全球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趋于成熟,燃料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成本持续下降,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区域性氢能供应网络正在形成。

从国内看,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年制氢产量约3300万吨,其中,达到工业氢气质量标准的约1200万吨。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全球第一,在清洁低碳的氢能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国内氢能产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和系统集成等主要技术和生产工艺,在部分区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小规模示范应用。全产业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300家,集中分布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区域。

但总体看,我国氢能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相较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滞后,产业发展形态和发展路径尚需进一步探索等问题和挑战。4

三、氢能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主要政策梳理

我国目前尚未在法律及行政法规层面对氢能进行专门立法,氢能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据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以及各地地方性法规及指导性文件。需要注意的是,由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已明确规定"序号1648号-氢(氢气)"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国标GB 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也规定"联合国编号1049号-压缩氢"、"联合国编号1966-冷冻液态氢"、"联合国编号3479-燃料电池盒或装在设备中的燃料电池盒,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燃料电池盒,含在金属氢中贮存的氢"为危险货物。因此,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亦适用于氢能的制备、储存、运输、销售、应用等领域。

(一)法律及行政法规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10.4.1)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该法虽未明确将氢能列入可再生能源,但是氢能同样属于非化石能源,应当适用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附则(三)新能源,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开发利用的非常规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核聚变能、天然气水合物等。"首次将氢能列入能源范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氢能的开发利用适用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氢能的开发利用适用环评的相关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1.1):氢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因此其储存、运输适用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6.10):氢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因此其生产、经营、管理、储存、装卸同样适用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12.7)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7.29)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攻克氢能储运、加氢站、车载储氢等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

11.《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支持青岛港扩大氢能利用。打造集成风能开发、氢能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洋牧场建设等的海上能源岛。"

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加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推动计量、检测和试验研究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积极参与风电、光伏、海洋能、氢能、储能、智慧能源及电动汽车等领域国际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和修订,提高计量和合格评定结果互认水平,提升我国标准和检测认证机构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13.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14.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7号):"开展绿色物流企业对标贯标达标活动,推广一批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创建一批绿色物流枢纽、绿色物流园区。在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

(二)部门规章及指导性文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2022年3月23日):"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健全能源法律和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和制修订清洁高效火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核电、储能、氢能、清洁能源供热以及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3.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推进氢能制储输运销用全链条发展。到2030年,原燃料替代水平大幅提高,突破玻璃熔窑窑外预热、窑炉氢能煅烧等低碳技术,在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改造建设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低碳生产线,实现窑炉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产业化示范。"

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22〕31号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探索氢能技术发展路线和商业化应用路径。探索建立氢能产供储销体系。"

5.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科创〔2021〕93号):"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完善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布局,结合工业、交通等领域典型用能场景,积极部署产业链示范项目。"

6.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2023.8.8):

6.1发展目标

到2025年,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30项以上氢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深度参与ISO、IEC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提出国际标准提案等发展目标。

6.2标准体系结构

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按照技术、设备、系统、安全、检测等分解形成了20个二级子体系、69个三级子体系),包括氢品质检测、氢安全、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高压储氢容器、车载储氢气瓶、氢液化装备、液氢容器、氢能管道、加氢站、加注协议、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方面。

1362636a.jpg

6.3重点任务

加快修订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标准,加快制定一批氢安全、可再生能源水电解制氢、高压储运氢设备、加氢站设备、燃料电池系统及其零部件、燃料电池汽车等方面的标准。到2025年,转化国际标准5项以上,提出国际标准提案3项以上。

(三)主要地方性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1.《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2021.7.30)第二十四条:"港口经营人应当优先采用清洁化生产方式,优化用能结构,推动电能、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完善生产作业流程,提高大宗散货作业清洁化水平。"

2.《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2021.9.27)第二十五条规定:"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统筹推进氢能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

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2022.3.1)第三十六条:"临港新片区应当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建设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布局国际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研发转化平台和重大科学技术设施,推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再制造、氢能等前沿产业发展,形成全产业链融合的前沿产业集群。"

4.《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2022.7.1):"本市支持浦东新区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和金融机构等依法合规开展天然气、电力、氢能等绿色相关衍生产品和业务,推动浦东新区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和金融机构依法参与创设、交易碳衍生品等相关业务。"

5.《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19.10.1):"深入推进新能源可持续发展模式变革。要加快技术进步,创新发展模式,重塑产业生态,率先实现风光发电平价上网示范,加快建设光伏风电基地,推进氢能全产业链布局。"

6.《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3.1.1)第二十九条:"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7.《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2023.1.1)第二十五条:"自治区鼓励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炭和煤电、煤化工一体化发展,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和精深加工度,延伸产业链条。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高质量发展煤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煤基新材料、氢能源等产业。"

8.《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11.30)第三十二条:"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淘汰高排放公交、邮政、环卫、出租等车辆,制定更新淘汰计划,鼓励推广应用纯电、氢能源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其配套设施建设,限制高油耗、高排放车辆的使用。"

9.《山西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3.1.1)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煤炭产业与数字技术一体化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推进智慧煤矿、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建设,以数字化转型驱动能源领域综合改革。"

10.《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2023.9.1)第三十四条:"自治区采取措施以新能源带动新工业,推进新能源多元化场景应用,推动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用能高比例绿电替代,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园区绿色供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全额自发自用等市场化消纳新能源方式,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鼓励工业园区建设低碳工业园示范项目,通过自建分布式能源、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实现园区新增用电需求主要由新能源满足,提升园区整体能效。"

第三十五条: "自治区采取措施推动氢能产业技术、产品、应用创新,集中突破技术瓶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强化全产业链重大风险的预防和管控。"

第三十六条:"自治区采取措施推动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充分利用焦炉煤气、氯碱化工尾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推进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提纯利用,在具备氢气消纳能力的地区布局新能源制氢项目,推动新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培育蓝氢和绿氢生产基地。"

第三十七条:"自治区采取措施探索氢能利用的商业化路径,引导产业规范发展,积极有序开展氢能产业应用示范,加快氢能在交通、化工、冶金等领域的研究推广应用,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重卡、公交车,推进绿氢生产合成绿氨、绿醇,开展绿氢冶金示范,推动绿氢化工、绿氢冶金实现商业化应用。"

四、结语

通过上文的梳理,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对于氢能领域缺乏具有针对性、全面性的立法体系,且现有法律法规中存在制约氢能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建议修订和完善氢能领域法律制度,全面清理现行能源领域法律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快研究和制修订氢能领域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有利于为我国加速开发应用氢能提供法律依据与理论支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1 https://www.gov.cn/xinwen/2022-03/24/content_5680975.htm

2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7969118599337843&wfr=spider&for=pc

3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6/20/art_3166_185808.html

4 https://www.gov.cn/xinwen/2022-03/24/content_5680975.htm

The content of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a general guide to the subject matter. Specialist advice should be sought about you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ARTICLE
5 September 2023

双碳与ESG专题系列(三): 氢能产业概述及法律法规梳理

China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

Contributor

AnJie Law Firm is a full-service law firm providing commercial legal services on an international basis. Our highly experienced lawyers have substantive skills and serve a broad base of practice areas including insurance & reinsuran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titrust & competition, private equity, dispute resolution, mergers & acquisitions, capital markets, banking & finance,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 and real estate.
See More Popular Content From

Mondaq uses cookies on this website. By using our website you agree to our use of cookies as set out in our Privacy Policy.

Learn More